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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世界上只分成兩種人,從事自己喜歡且適合自己工作並藉此生活的人,以及不是那樣過活的人。」從13歲起,就讓小孩栽進自己感興趣的世界,有朝一日,奇蹟就會不可思議的展開!
【文/胡釗維、王仕琦】

這本書,在日本熱賣逾一百二十萬冊。它一上市,二十天內就賣出十三萬冊,發行至今,銷售量是日本教育類書籍有史以來的前三名。超過七千所的日本中學團購此書做為重要參考書,連地方警察局、監獄都購買此書,給打架滋事、飆車、偷竊等,那些對未來無所適從的年輕人。在網路上,每日上網討論此書的流量逾千人次,出版社因此雇用專人在網站上,處理讀者層出不窮的問題。

這是與村上春樹齊名,日本暢銷作家村上龍的最新著作:《工作大未來——從十三歲開始迎向世界》(編按:日文書名為《十三歲的Hello Work》)。

這本書介紹了五百一十四種職業,雖然只是一部工作大百科,卻讓人們開啟了對工作的想像力。也因此,這本原來設定要給兒童與家長看的書,十九至二十九歲的讀者竟然也多達三十三萬人,比率高達二七.四%。

該何去何從?對未來缺乏明確目標,八個應屆畢業生,一個選擇延畢

暢銷的背後,來自書中第一個主張:「世界上只分成兩種人,從事自己喜歡且適合自己工作並藉此生活的人,以及不是那樣過活的人。」村上龍說,如果一定要以某種方式獲得生活上必要的金錢和充實感,與其心不甘情不願的從事自己討厭的事,倒不如可以從事自己喜歡的事。

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,台灣每八個大學應屆畢業生,就有一個選擇延後畢業,比例較八年前增加近一倍。一○四人力銀行去年所做的調查也發現:七二%的上班族不滿意目前工作。這兩個數字背後的原因都直指:人們對工作「沒有明確目標」。

黃金十年:十三歲起探索興趣,出社會前就該知道自己想做什麼

緊接著,村上龍提出解決方案,也是第二個重要主張,對象是十三歲以上的兒童與家長們,他說:「年輕人在出社會之前,就應該、也能夠找到自己真正想從事的工作。」而且,要從十三歲開始,就發掘自己的興趣。

為什麼是十三歲?在心理學理論上,十三歲,屬於兒童認知發展的第四個、也是最後一個階段:「形式運算階段」。在此階段前,兒童會大量接觸事物,對很多事情都有好奇,但進入這個階段後,孩子才能運用邏輯與抽象思維能力,判斷出自己的興趣何在。

全球性趨勢:英國鼓勵十四歲學技藝,德國近七成國中畢業生選技術教育

加拿大溫哥華,來自台灣、曾任軟體工程師的張孝誠,正到學校接四個孩子放學,他們從八歲到十四歲不等。

這個暑假,張孝誠帶著孩子們使用學校發給的各式票券,去游泳、溜冰、打保齡球,只為了探索自我。加拿大的教育理念是,發覺孩子的興趣,比學會算數、語文等謀生技能更為優先而重要。譬如,他就發現大女兒Becca雖然動作慢,卻對鋼琴、素描等藝術創造極有興趣;大兒子Allan,雖然十二個科目的學校成績都拿B,但他專注於下棋,數學總能得A,加上個性木訥,未來可能比較適合技術研發的工作。

不只加拿大,在德國,父母也協助孩子提早發現能力與興趣。因為他們在國中畢業後,也就是十五歲至十六歲期間,有近七成選擇技術教育,孩子只有一、兩天在學校,其他時間則進入公司或政府機構實習當學徒。

在英國,其教育主管機關不但更名為「教育與技術部」(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),該部更在二○○五年提出「十四—十九:教育與技能」白皮書,倡導十四歲的孩子就可以開始學徒般的技藝訓練,為了協助孩子,政府提供校外的機構或技專校院等,讓孩子有機會確立自己�甄噸~性向,同時輔以高品質的指導和建言。

這種學校與就業結合的政策,類似台灣的「最後一哩」(last mile)的設計。不同的是,台灣畢業即就業的「最後一哩」政策的適用對象是大學生,但英國卻是十四歲的孩子,而且職業的種類相當多元,無論公司規模大小、產業類別、工作性質等五花八門。

金飯碗不再:醫師、律師收入下降,不如讓孩子跟著興趣走

律師袍換廚師帽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許柏曜,在職場主流中得不到的快樂,卻在料理中尋獲。(照片提供/商業周刊)
在迅速變化的職場上,第一志願裡,除了電機系學生仍然搶手外,律師、醫師早已成為「艱困行業」。熱門、冷門,有誰算得準?十年、二十年後,熱門、冷門可能互易。與其跟著人潮走,不如隨著孩子的本心去探索。

為何隨心探索工作很重要?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賽門(Herbert A. Simon)曾提出「十年定律」:任何領域的專家,都需要經歷十年的淬煉。除非找到自己的興趣,否則,一個人要堅持十年,不被挫折打倒,是件苦差事。

職場版的龜兔賽跑,終點贏家,都是為興趣而工作的人。進入新時代,要找到好工作,梯子不假外求,就在自己的興趣上。所以傑出者,談的是:「Show me the work」,而不是「Show me the money」!

村上龍就是一例。五十四歲的他接受本刊專訪時,自述:「我是一個創造性強,卻協調性差的孩子,從小到大就一直被大人認為,不適合當上班族或從事規律工作。」

於是,村上龍開始與他人商量「想成為作家」這事,但得到的是,「作家是人類生活不得已才去從事的最後一項職業。」但是,村上龍說,在他的人生裡面,應該沒有能像寫小說一般,可以給他充實感的工作了。他一天即使花十二個小時寫稿,就算持續寫了幾個月或是幾年,都沒關係。順著中學時發現的興趣走,村上龍二十四歲時的處女作品,即獲得日本文學界最高榮譽「芥川獎」,並因此造成了日本文學史的新流派——透明族,文學地位與村上春樹齊名。

在台灣的不同角落,我們看到類似故事。

只要找到興趣,行行都能出狀元,思源焰花公司董事長吳思源也是一例。他從小就愛玩火,曾差點將鄰居的房子燒掉,對他來說,「火花劃破天際的剎那,所帶出的滿天煙花與迷霧,是相當迷人的。」

玩火玩出大事業 小時曾差點燒掉房子的吳思源, 因為著迷火花劃破天際的剎那,如今成為設計煙火的公司董事長。(照片提供/商業周刊)
走進吳思源五坪不到的工作室裡,超過一百瓶的化學藥劑映入眼簾,這裡是吳思源的創意發想地,也是他生財的地方。這些藥劑有左右著煙火是否光彩奪目的顯色劑,也有影響煙火能否順利爆炸的氧化劑。要從百餘種藥劑中,挑出幾樣進行完美的組合已是難事;如何排列,更是個藝術。若再加上包裝材質、引信長度與點燃方式,數以百計的變因,一分鐘不到的煙火效果,恐怕要花上吳思源上百次的嘗試才能成功。

「只要讓我看過煙火留下的餘燼,我就有把握在一個星期內開發出一模一樣的煙火。」別人眼中的危險工作,卻是他生命中的成就感動力。他屢次扮演國慶煙火的幕後功臣,甚至連國際知名爆破藝術家蔡國強所使用的煙火,也出自他之手。

揮別迷思:追求主流價值卻不快樂

好奇心,往往是發掘自己興趣的起點。儘管如此,許多人在選擇職業時,卻常陷入四個迷思:

一、做自己喜歡的事,和賺足夠的錢,不能畫上等號。二、人必須進入團體,才能獲得明確的利益。三、工作必須真正投入後,才能知道是不是自己所愛。四、每個人經過學習就能勝任每件事。

只是,村上龍提醒,光有興趣,是無法做為一份工作的。興趣與工作的最大差異,在於能否從中獲得報酬,而其中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專業,否則,興趣充其量也只能稱得上是種嗜好罷了。

然而,就如日本文化廳首長河合隼雄所說:「越能掌握這社會的分工,對自己未來的想像就會越具體;而越早一頭栽進自己感興趣的世界,有朝一日,所謂奇蹟就會不可思議的展開。」

商業周刊 2006/09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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